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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中建租协关于“切实解决国有企业拖欠工程款问题”等建议已被正式采纳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深入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建筑物资租赁承包行业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情况,以及企业产复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帮扶企业度过难关、向好发展。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于29日在行业内开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建筑物资租赁承包行业影响的调查问卷》、《建筑物资租赁承包企业复工情况调查问卷》工作。随后,秘书处根据调查问卷对企业反馈情况汇总整理,于220日正式向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和应急管理部,5部委提交政策建议报告。


报告中提出:受疫情影响,全国多数省市延迟开工,各地复工情况不一。据会调查数据显示,有39.67%的企业计划在229左右复工;34.78%的企业计划在31日后根据疫情发展择期复工;8.7%的企业在210左右复工。延迟开工,导致52.17%的企业出现经营暂时停顿,每天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41.3%,部分企业每天经济损失达1000万以上。由于经营困难,企业资金能够维持1-3个月的企业占据48.37%,部分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将会面临破产”等七点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并提出六项政策建议。其中特别提到:切实解决国有企业拖欠工程款问题,保障中小企业权益。


报告原文




 226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其中明确提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建立和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避免形成新的拖欠。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另外,针对我会报告中提出的:发挥金融机构功能,与银行积极协调,做好借贷、续贷等工作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度过阶段性难关制定减免或者缓征税费、缓缴社会保险和部分税款、减免房租等政策;解决用工难问题;保障物资供应,及时解决协调企业复工困难等建议,在住建部该份文件中也有明确要求:

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减免房屋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鼓励采用点对点包车等直达运输方式,减少分散出行风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复工补助资金,对农民工包车、生活、培训等提供补贴,解决农民工返岗的后顾之忧。

加大用工用料保障力度。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工人返岗、建筑材料及设备运输、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

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作为全国性行业组织,积极履行协会职责,努力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及时了解会员企业困难,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后续,秘书处还将继续跟踪进展和落实情况。希望广大会员企业积极关注协会相关工作,遇到困难及时向协会提出,我会将不遗余力地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做好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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